鄭州企業(yè)股東分紅個稅高的節(jié)稅解決方案解析 詳詢關經(jīng)理 156 3880 9913 鄭州企業(yè)股東分紅,是按股息紅利個人所得來繳納個人所得稅,其交稅比例是分紅金額的20個點, 現(xiàn)在很多企業(yè)直接把資金從公戶轉到法人或者股東的賬戶,這種行為會被稅局直接視為分紅的依據(jù) 一旦受到稽查,就會補交20個點的個人所得稅 那究竟怎么樣才能規(guī)避這個問題? 可以通過稅務籌劃,如果分紅金額較大的話,建議成立合伙企業(yè), 其綜合稅負一般在3.5左右,比起20個點的個稅來說,還是比較節(jié)約的。 如果分紅金額較少的話,可以通過靈活用工的模式,靈活用工的綜合稅負一般在3個點左右。 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,納稅人在獲取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,必然會為實施該方案付出稅收籌劃成本,只有在充分考慮籌劃方案中的隱含成本的條件下,且當稅收籌劃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時,該項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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